一、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我市高度重视数字济南建设,9月23日高规格召开数字济南建设推进大会,明确了数字济南建设的总体部署。金融科技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既与数字经济同性共生、相互耦合,又为数字经济开辟了金融场景和应用空间。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层面对金融科技发展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北京、上海、深圳、杭州、苏州等地均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发展,将金融科技作为打造现代金融产业高地的重要突破口,积极推进金融与科技高效结合。我市作为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同时也是全国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业互联网示范区“三区叠加”城市,近期又入围新一批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这为我市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了绝佳的载体和契机。因此,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既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济南建设部署的内在要求,也是抢抓新机遇加快提升我市现代金融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之举。基于此,按照刘强同志指示要求,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我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济南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以及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进发达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济南金融业发展实际,明确《实施意见》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总体思路。二是组织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单位)以及齐鲁银行、泰山保险、中泰证券、山东城商行联盟等金融企业和浪潮集团、山大地纬、山东区块链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企业、研究机构共计约20家部门机构召开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在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后,书面征求了驻济金融监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等14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在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基础上对文稿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和数字赋能相结合、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相结合、守正创新与安全可控相结合。提出了力争用5年时间,将济南打造成为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产业集聚高地、创新应用高地、技术研发高地、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高地,确立济南金融科技区域一流、全国领先的地位的发展目标。
(二)关于重点任务
围绕上述目标,《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明确了我市金融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
一是全面集聚金融科技资源。鼓励金融科技主体在我市加快集聚,构建金融科技产业链。包括:围绕本地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建链补链,力争培育5—8家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加快建设一批金融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孵化平台以及金融科技实验室、金融科技测评中心、认证中心等功能型产业创新平台;统筹优化金融科技空间布局,鼓励有关区县(功能区)结合自身产业优势、资源禀赋等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金融科技创新与产业集群。
二是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我市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区块链、云计算等产业发展优势,统筹信息基础设施,为金融科技核心业务系统运行提供稳定充足的数据、计算和存储资源。包括:加快金融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金融云服务中心;加快物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等金融场景提供底层基础支撑;强化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整的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推进“数字政府+金融科技”模式创新,打造数据开放共享与企业服务平台。
三是深化金融科技研发应用。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各方优势,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并尽快形成一批应用场景,构建金融科技创新链。包括:鼓励驻济金融机构加大数字化研发投入,加强科技人才配备;加强金融科技产学研合作,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基地,汇聚一批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申报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推进区块链技术与数字票据、跨境结算的融合应用,推动金融科技赋能保险业、征信行业发展等。
四是营造一流金融科技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金融科技发展的政策环境、投融资环境、人才环境,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科技服务体系。包括:建设金融科技成果展厅,推动山东大学对接中国人民银行探索设立金融标准研究院,全面提升济南金融科技特色知名度;承办国内外金融科技大赛,加强与上海等金融中心城市交流合作;设立金融科技主题基金,集聚风投创投资源与金融科技企业对接,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证券化产品,在金融科技园区开展“金融管家”试点,健全金融科技投融资体系;推动驻济高校设立金融科技专业课程与学科方向,协助在济金融科技优秀人才参与国家、省、市人才评选表彰和人才项目,强化金融科技人才供给等。
五是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效能。分析研判金融科技应用中的技术风险、技术与业务因素创新叠加引起的风险,提升金融科技风险管理水平。包括用好山东省“金安工程”,加强与专业中介力量、大型互联网平台合作,依托全市“数字社会”体系建设,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提升金融监管智慧化水平;定期筛选梳理金融科技项目依托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开展试验应用;发起成立济南市金融科技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引导驻济金融机构完善应急措施、风险拨备资金等风险补偿措施,防范新技术自身风险与应用风险等。
(三)关于保障措施
包括建立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成立金融科技联盟和专业智库,建立金融科技重点建设项目库,支持金融科技项目申报金融创新奖等,切实推进《实施意见》顺利实施和目标实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