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交警总队: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决定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服务便民利企6项措施,便利疫情防控物资、民生物资、产业链供应链生产物资和春耕生产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服务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交管业务“特事特办”。各地要严格落实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要求,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交管业务“特事特办”,开通业务办理专门窗口,必要时可提供集中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要开设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通行证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对持证货车快速检疫、快速放行,最大限度保障通行便利。
二、推行疫情防控车辆人员牌证“急事急办”。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车辆和驾驶人牌证业务“加急办”,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车辆和人员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要开通应急业务窗口,对支援疫情地区的救护、防疫和运送防疫物资等车辆和人员,实行“应急窗口”急事急办、专人专办。要设立专线服务电话,安排值班人员,保证电话畅通,接受疫情防控加急业务咨询求助、预约,及时对接服务需求,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三、推行交管业务“延期办”。针对近期聚集性疫情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在全国推行交管业务“延期办”措施。自2022年4月21日起,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至7月底截止,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延期办理期间,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不予处罚。同时,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和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一并予以延长3个月,保证正常办理车辆登记、学习驾驶技能。
四、推行驾驶证业务“容缺办”。为减少群众到医疗机构交叉感染风险,各地可以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报总队批准后,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理。对申请人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先予办理驾驶证换证,允许申请人在疫情结束后补交身体条件证明。对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的,可以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容缺办理功能,方便群众网上办理换证业务。
五、推行窗口业务“便捷办”。各地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窗口服务工作,在严格落实窗口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科学安排窗口,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做好业务引导和秩序维护,保证群众便捷办理业务。要针对业务办理高峰,结合实际采取提前预约、引导分流、延时服务、周六日服务等针对性措施,避免出现人员集中、业务积压等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交管业务办事大厅推广应用自助服务终端,实行“非接触式”便捷办理交管业务。
六、推行交管业务“网上办”。各地要全面应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深入推进交管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交管业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要全面落实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申领临时号牌、事故快处等34种业务网上办理,增设业务受理、语音电话等坐席,保证网上业务及时受理、及时办结,提升群众网上办事体验。要组织技术力量加强信息系统运维保障,做好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运维,确保稳定高效运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服务便民利企6项措施的重要意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结合本地实际迅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推进,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切实做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