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莱芜区政府开始时间:2021-05-13 结束时间:2021-06-20
  • 征集公告
  • 草案内容
  • 起草说明
  • 征集意见
  • 意见反馈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区政府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1、在公告栏下方提交建议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wsfjzffzk@jn.shandong.cn ,邮件主题标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莱芜区文化北路001号710室,邮政编码271199。

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济南市莱芜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