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部门:莱芜区政府开始时间:2021-05-13 结束时间:2021-06-20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区政府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1、在公告栏下方提交建议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wsfjzffzk@jn.shandong.cn ,邮件主题标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莱芜区文化北路001号710室,邮政编码271199。
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济南市莱芜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的说明.docx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征求意见稿)
1、事项名称:济南市莱芜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承办部门:区发改局)
2、事项名称:济南市莱芜区产业发展规划(承办部门:区发改局)
3、事项名称: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承办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4、事项名称:济南市莱芜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承办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5、事项名称:济南市莱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规划(承办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6、事项名称:济南市莱芜区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7、事项名称:济南市莱芜区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方案(承办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8、事项名称: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片区综合建设开发规划(承办单位:方下街道办)
关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编制情况的说明
现将《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结合本级政府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明确: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均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区司法局积极履行职责,2021年1月11日印发《关于报送2021年度省、市、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和申报表的通知》,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报送2021年度承办的省、市、区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事项初选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部署,贯彻落实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战略要求,坚持突出改革发展创新,注重体现莱芜特色优势,着重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特点,充分考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公共利益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因素,结合我区年度重点工作,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要求,逐项研究分析,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商讨,筛选出决策事项8项,并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反复论证,形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一)《济南市莱芜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承办部门是区发改局。重点为我区服务业发展定位、战略、布局进行谋划,为我区服务业发展提供规划引领。
(二)《济南市莱芜区产业发展规划》,承办部门是区发改局。重点为我区服务业发展定位、战略、布局进行谋划,为我区服务业发展提供规划引领。
(三)《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承办部门是区教育和体育局。重点谋划2021-2023年学校规划建设方案,有效增加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保障我区学校学位供需均衡,保障“二孩”政策和城镇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四)《济南市莱芜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承办部门是区自然资源局。重点突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发展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五)《济南市莱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规划》,承办部门是区自然资源局。重点突出对耕地的保护,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济南市莱芜区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承办部门是区自然资源局。重点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体制建设,强化评估评价我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好坏,推动我区自然资源执法方面完善制度、改进管理。
(七)《济南市莱芜区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方案》,承办部门是区自然资源局。重点明确部门与属地责任,提升砂石资源国有化运营效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发挥砂石资源对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八)《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办事处片区综合建设开发规划》,承办部门是方下街道办。重点谋划发展以公共服务、生活居住为主要功能,集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为一体,多元功能复合的莱芜新型服务组团和新地区中心。
关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反馈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我局于5月13日至6月20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将《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截止日期,收到的市民意见建议主要是针对拟定决策草案具体内容提出了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对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论证,并转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拟定决策草案工作中予以考虑,合理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