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莱芜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草案内容
- 起草说明
- 征集意见
- 意见反馈
为切实防治农业生产垃圾及废弃物污染,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农业生产垃圾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已列入2020年莱芜区为民办的十五件实事之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为做好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区“生态立区”定位,我局起草了《济南市莱芜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自8月11日至9月17日。
二、征求意见文稿及起草说明,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途径:对相关意见建议可发送邮件至邮箱lwnyncjstb@jn.shandong.cn反馈。
附件:
附件1《济南市莱芜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济南市莱芜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docx
莱芜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0日
济南市莱芜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防治农业生产垃圾及废弃物污染,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农业生产垃圾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已列入2020年莱芜区为民办的十五件实事之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为做好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区“生态立区”定位,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以“谁收集谁受益、谁利用谁受益、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为主要模式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防控环境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任务目标
2020年,全面展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工作,建立收储加工利用体系,形成长效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确保农作物秸秆在田间地头、道路两旁、房前屋后、水边、滩边不乱堆乱放,不再形成污染源。
我区主要以小麦、玉米秸秆为主,还田、青贮量小,禁烧压力大,推广该项工程项目,可减少农户劳动强度及种植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发展潜力巨大。除位于建城区的凤城办事处外,实现各镇(街)全覆盖,主要作业点安排在各镇(街)玉米主产地块,全区计划2020年度完成精细化还田2万亩,青贮10万吨,建立姜苗(尾菜)处理点7处,设立秸秆收储站13个,集中收储利用秸秆15万吨,确保秸秆不乱放、不起火、不冒烟、不污染。
三、工作措施
采取政府补贴形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逐步建立健全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鼓励市场主体兴建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贮运加工网点,完善回收利用体系,逐步探索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公共财政扶持”的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体系。
1、建立收储体系
根据各镇(街)作物生产特点,建立秸秆收储体系。计划除凤城外每镇(街)设1处收储站(面积30-50亩),各收储站根据各镇(街)实际自行建立村级收储点(面积3-5亩)。全区共设13个镇(街)收储站,由收储站在本辖区内统一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加工利用工作。
收储站建设要求做到“十有”:有围挡,有标示,有消防设施,有专人看护,有实施主体,有镇(街)级责任人,有村级责任人,有配套机械(或合作配套合同)、有农业废弃物利用意向书(或合同),有“四不”承诺书(承诺辖区内不乱放、不起火、不冒烟、不污染)。
收储站的选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建设用地、改变原土地用途或占用林地的,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完善各项审批手续。
2、推广秸秆还田
计划推广精细化秸秆还田2万亩,其中安排在杨庄、方下各0.4万亩,羊里、口镇、牛泉、苗山各0.3万亩。
精细化秸秆还田标准:将秸秆粉碎至10厘米以下,深耕25厘米以上,开展耙压等作业。
3、建立姜苗(尾菜)处理试点
计划在寨里、杨庄、雪野、苗山、羊里、大王庄、方下等镇(街)建立姜苗(尾菜)处理试点7个。
试点标准:建立在收储站或收储站指定的收储点上,要求有姜苗(尾菜)资源,有配套机械,远离村庄,不污染承诺书。
4、做好秸秆青贮
结合“粮改饲”项目,完成青贮10万吨。
5、做好生物质发电等秸秆收储利用工作
加强政府协调引导,采用补贴形式,以收储站为阵地,加强属地管理,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农户、村委会及回收处理企业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生物质发电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收储利用秸秆15万吨以上。
四、资金分配
根据区政府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共840万元。用途如下:
1、收储体系补贴130万元。共建立收储站13个,每个补贴10万元。
2、秸秆还田补贴160万元。推广精细化还田2万亩以上,补贴标准80元/亩。
3、姜苗(尾菜)处理试点补贴70万元。建立7个试点,每点机械补贴10万元。
4、秸秆收储利用补贴450万元。收储利用秸秆15万吨以上(超过此收储量折算补贴)。
5、保障资金30万元。用于宣传、培训、督导、检查、验收及奖励。
五、项目管理
1、明确部门分工职责。农业农村局重点负责项目工作流程设计、技术宣传培训、基础工作的落实、指导和督查工作;财政局及时下达补贴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农机服务中心负责机手培训、机具维护、指导机械化作业;畜牧发展中心负责粮改饲项目实施,完成10万吨青贮任务。
2、实行项目合同管理。针对回收处理企业服务内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内容。同时制定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考评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实地考核。采用市场化运作,由秸秆用户与收储站,收储站与收储点签好服务合同,明确双方义务和权益,保证秸秆收储利用工作有序进行。
3、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健全财务档案并设立专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同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封闭运行管理,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
强化绿色发展理念,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条幅、公示栏、明白纸、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性的宣传,设置镇(街)、村收储站点,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强化组织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回收处理工作的指导,区与收储站、阳光电力等签订合同,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指导落实。镇(街)、村要明确责任,分工到人,积极配合,搞好服务,确保实效。
3、加强资金安全管理
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的回收、贮存、运输、利用和管理费用,确保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按照“谁收集谁受益、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提高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积极性和效率。
4、加强秸秆利用督导
各镇(街)要加大指导力度,加强巡查监督,形成规范操作。秸秆收储点要有消防设施,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防火、防风、防遗撒等措施。在玉米、生姜等收获关键季节,要以镇(街)、村为主,开展田间巡查,对随意丢弃农业生产废弃物的行为进行劝导和监督,确保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水边滩边不得遗留、丢弃农作物秸秆。
5、加强执法巡查
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巡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水边路边等重点区域,确保秸秆不乱丢,不乱放,不起火,不冒烟,不污染。对收储点秸秆利用情况,要及时检查,做到消防安全、台账清晰,确保进展顺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济南市莱芜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30日
《济南市莱芜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为切实防治农业生产垃圾及废弃物污染,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农业生产垃圾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已列入2020年莱芜区为民办的十五件实事之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为做好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区“生态立区”定位,我局起草了《济南市莱芜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农作物秸秆是农业生产的副产物,是一种可再生的生物质资源,具有来源广、污染小、热值含量高等优势,由于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改变,秸秆的利用受到收集方式、利用技术和运输成本的限制,除秸秆还田、青贮外,大量的秸秆被废弃,导致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存在火灾和交通事故隐患。
莱芜区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但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率低,如今,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重视,在大力推行绿色发展战略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背景环境下,加强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已迫在眉睫。农作物秸秆利用因收集难度大、运输成本高、政府支持资金不足、利用方式有限等因素影响,严重制约了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鉴于农作物秸秆废弃、资源浪费带来的危害,为做好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绿色农业发展的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以“谁收集谁受益、谁利用谁受益、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为主要模式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防控环境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任务目标。2020年,全面展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工作,建立收储加工利用体系,形成长效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确保农作物秸秆在田间地头、道路两旁、房前屋后、水边、滩边不乱堆乱放,不再形成污染源。
(三)工作措施。采取政府补贴形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逐步建立健全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建立收储站13个,推广秸秆还田2万亩,建立7个姜苗(尾菜)处理试点,秸秆青贮10万吨,做好生物质发电等秸秆收储利用工作。
(四)项目管理。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实行项目合同管理,采用市场化运作,由局、镇(街)与收储站、姜苗处理点、还田主体,收储站与收储点签好服务合同,明确双方义务和权益,保证秸秆收储利用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健全财务档案并设立专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五)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组织管理,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加强秸秆利用督导,加强执法巡查,对收储点秸秆利用情况,及时检查,做到消防安全、台账清晰,确保进展顺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莱芜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济南市莱芜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有关意见的
反馈情况
为切实防治农业生产垃圾及废弃物污染,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农业生产垃圾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已列入2020年莱芜区为民办的十五件实事之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为做好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区“生态立区”定位,我局起草了《济南市莱芜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11日至9月17日期间对公众征求意见,在规定时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莱芜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8日